热线电话:029-87214923 / 87251110
发表时间: 2024-07-26 10:10:09
作者: 陕西省老年健康服务中心(陕西老年健康报)
来源: 未央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
“您好,咱们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工作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制度》,在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对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的,应当及时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损坏及医疗事故的发生”。
近日,未央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日常监督检查辖区内某口腔门诊部时,发现该机构四台牙科综合治疗台均持有国家相关备案资质,但未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工作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制度》。执法过程中,卫生监督员耐心地与机构负责人进行交流,指导医疗机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将警示与教育相结合,开展实时普法。由于该机构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且满足《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适用条件。卫生监督员现场对该机构的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与其签订了《未央区“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该机构的负责人认识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最终对该机构不予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 的政策真是太暖心,太人性化了,咱们区上的医疗卫生监管真是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该口腔门诊部负责人感慨地说。
在该口腔门诊部等候就诊的大伯不禁赞许道:“我年纪大了,外出不便,就想在家门口看病,有你们的管辖治理,让我觉得既安心又放心”。
“首违不罚”是一种规避“一刀切”的执法方式,对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使执法监督更加高效,即帮助经营单位全面“体检”健康发展,又减轻了经营单位负担,法理情理有效兼顾,让经营单位感受到了执法的力度,营商环境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