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西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努力打造西安养老服务升级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西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 “十佳老有所为最美老人”和“十佳孝亲敬老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评选表彰活动,西安市成立了“十佳老有所为最美老人”和“十佳孝亲敬老之星”评选表彰活动评委会,评委会由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组成。
通知提出,西安市十佳老有所为最美老人评选标准为:
1.自尊、自立、自强,政治立场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影响力突出;2.发挥老年人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方面事迹突出;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方面事迹突出;发挥老年人对年轻人的传帮带作用方面事迹突出; 3.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老年文化教育、老年维权、移风易俗、关心下一代、银龄行动中贡献突出。参评者年龄在60周岁以上。
西安市十佳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标准为:1.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在为老服务领域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爱岗敬业,事迹突出;2.孝敬父母、长辈,家庭和谐,家风良好,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3.义务赡养扶助社会老人,事迹典型,深受公众敬佩,在社会上广为传颂。参评者可以是老人的子女、婿媳、孙辈等直旁系晚辈,也可以是没有血缘关系但长期赡养老人的公民。
通知明确了评选表彰的方法步骤:3月20日——7月10日,进行提名推荐,以各区县老龄办为主渠道,各区县老龄办推荐申报的双“十佳”候选人各不少于3人。各部门、各单位也可直接向市老龄办提名推荐。7月11日——8月10日,进行初步筛选,评委会将通过查阅申报材料、实地考察等方式,从推荐人选中筛选出各30名初步候选人。8月11日——8月30日,进行评审确定。评委会召开会议,对正式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双“十佳”候选人。8月31日——9月6日,进行公示评议。市老龄办将在《西安日报》公示双“十佳”候选人先进事迹,接受社会评议。9月20日——10月17日,组织表彰奖励。10月份,组织召开表彰会,颁发“十佳老有所为最美老人”“十佳孝亲敬老之星”荣誉证书和奖杯,并给予物质奖励。通知还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将推荐申报表、先进事迹材料1500-2000字、二寸照片及汇总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上报市老龄办。联系人:郭萌 电话:86786773 邮箱:xasllb@163.com。 (陈太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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